黃歷詞語:分居是什么意思
時間: 2017-02-11 15:42 來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

分居的拼音[fēnjū]

黃歷中分居的解釋:

指大家庭分家、各自另起爐灶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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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家,指把一個家分開,分成若干個家。一個完整的家解體,幾個新的家庭成立、誕生。分家,主要是分財產(chǎn)。財產(chǎn)中,主要分固定資產(chǎn)和資金,即父母的積蓄,父母的私產(chǎn)。俗話說:“樹大分杈,子大分家。”由此可見,在以前漫長的時代里,“分家”是常見的現(xiàn)象。

分家基本解釋:

分家,又稱“分開”、“分居”、“分吃”。因受漢族方言的影響,各地稱法不盡相同。分家主要是家庭人口發(fā)展,家長為便于管理,或更好處理妯娌關系而采取的辦法。清代后期,畬族群眾兄弟之間分家俗規(guī)與當?shù)貪h族居民無異。分家時除生父母分給應得財產(chǎn)外,岳父母或妻舅所送的禮物頗豐。有菜櫥、飯桌、凳子、水桶、飯甑、碗、碟、筷子、湯匙、酒杯以及灶上所用的鍋鏟、瓢等;岳父母或妻舅所送的碗、筷、湯匙、酒杯必須是10塊或10雙,取“十全”、“十美”的好彩頭,寓建立“十全十美”幸福家庭之意。分家之日,岳父母或妻舅必須炊一飯甑的飯和米糕,連同廚具、餐具一同送往,謂給女婿家“熱灶”。

80年代起,隨經(jīng)濟條件的改善,岳父母辦“分家”的禮物日趨高檔化,一般以煤氣灶、高壓鍋代替飯甑,沙發(fā)、電視機代替菜櫥、飯桌、椅,富裕人家還送洗衣機、電冰箱、彩電等高檔用品。

關于分家的概念,有些學者從代際之間家業(yè)的傳遞角度來理解,如費孝通認為,“分家的過程也就是父母將財產(chǎn)傳遞給下一代的最重要的步驟之一。通過這一過程,年青一代獲得了對原屬其父親的部分財產(chǎn)的法定權(quán)利,對這部分財產(chǎn)開始享有了專有權(quán)”。(費孝通,1999:47)有些學者則從兄弟之間家產(chǎn)的分割角度來理解,如林耀華把分家看成是家產(chǎn)在兄弟之間的平均分配,只不過是父母在多從父命,父亡則常立遺囑或指定近親長者為分家之主持。(林耀華,2000:78)麻國慶也認為:“分家一般指的是已婚兄弟間通過分割財產(chǎn),從原有的大家庭中分離出去的狀態(tài)和過程,當作名詞時常代表由一個家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家后的狀況”。(麻國慶,1999:40)張佩國則綜合了這兩種觀點,他認為:“農(nóng)民的家業(yè)、家產(chǎn)觀念各有側(cè)重,前者主要在父子的縱向傳遞上,后者主要在兄弟橫向分割上,但均有機統(tǒng)一于分家析產(chǎn)的整體過程中?!?

古代的分家:

諸子平分制有利于家庭的和諧和保證家庭每個成員的基本生計,但必然造成財產(chǎn)的不斷分散。

古人雖以多子為福,但四世同堂、五世同堂的大家庭也很少見,通常還是四五口人的小家庭,所以在孩子長大成人后,一般也都是要分家的。中國的分家辦法由來已久,就是幾個兒子平均分配,即諸子平分。

漢初劉邦的謀士陸賈,退休回到家鄉(xiāng)后,想到后事,就把自己家產(chǎn)中的一千金,拿出來分給五個兒子,每人二百金,令他們自謀職業(yè)獨立生活。他自己留了車騎、侍者、寶劍等一些平常要用的東西,并告訴他的兒子:我以后輪流到你們家里去生活,你們一定要讓我吃住得滿意,將來我死在誰家,我這些東西就歸誰所有。清光緒年間,青縣王姓靜山、秀山、昆山三兄弟分家,按天地人三股平均分享,因老母尚在,分產(chǎn)前先提出一百畝作為老母的養(yǎng)老之資。

像這種把家產(chǎn)平均分給兒子,并留一部分以備后事的分家法,在古代是十分流行的,就是時至今日,也時常可以看到。當然古代的父母也不都是能把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條的,在分配中也不可能保證絕對平均。東漢時會稽(今紹興)人許武,有兩個弟弟,父母在世時沒有分家,后來,他向弟弟提出分開過,得到了同意,他就把家產(chǎn)分成三份,但每份價值不一樣,他把好的一份留給了自己,差的推給了兩個弟弟。他的這種做法受到輿論的譴責,認為這是他的丑事。不過實際上他是想借此來襯托兩個弟弟的容讓精神,好使他們被舉孝廉。從這件事中,我們也可以從反面看到諸子平分是社會普遍認同的原則。

為什么中國古代不像西方那樣實行長子繼承制呢?原因很多,但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我國傳統(tǒng)公有的觀念特別強,一個家庭雖然由家長當家做主,但財產(chǎn)所有權(quán)卻是大家共有的,分家只是把每個兒子應得的那一份分給他,而不是長輩將自己的財產(chǎn)轉(zhuǎn)讓給晚輩。所以古人傳統(tǒng)上,我國不說繼承遺產(chǎn),而是稱分家析產(chǎn)。當然財產(chǎn)的公有是針對家庭的每個男性成員而言,婦女在家從父,出嫁從夫,在法律上不具有財產(chǎn)所有權(quán)。因此分家析產(chǎn)女兒是沒有份的。

諸子平分制有利于家庭的和諧和保證家庭每個成員的基本生計,但必然造成財產(chǎn)的不斷分散。明代有一個湖州人叫溫以介,有一天,他母親陸氏問他,為什么本宗族的窮人多,他回答說:我們的祖上有一千六百畝田產(chǎn),分給了四個兒子,以后每房每代分一次家,如今到我們這一代,已經(jīng)是第六代,自然是人丁多產(chǎn)業(yè)少了。這也是我國歷史上自耕農(nóng)、半自耕農(nóng)總要占到總?cè)丝谝话胍陨系囊粋€重要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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